登录“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”(网址:gxjy.sdei.edu.cn,以下简称“就业网”)的“高校专区”,使用“就业方案”模块下的“就业方案编报”功能,编制就业方案。
(一)省内网签和使用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签约到省外就业的,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审核并存档进入就业方案库,就业报到证发至用人单位;其中省内网签的,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,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存档;使用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签约到省外就业的,需由学生本人将就业信息录入信息网,学院将其中的一份协议书交至就业指导中心,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存档。
(二)自主创业或申请出国、出境的,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地。由学院使用“就业方案编报”模块下的“修改毕业生去向”功能,完成毕业去向编报。
(三)灵活就业、签订劳动合同等多形式就业的,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地。由学院使用“就业方案编报”模块下的“修改毕业生去向”功能,完成毕业去向编报。其中灵活就业的,也可以由学生登录“就业网”的“灵活就业申请”栏目,将灵活就业信息录入“就业网”,学院负责审核。
(四)应征入伍、服务西部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的为缓派。各学院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交就业指导中心,由就业指导中心使用“就业方案编报”模块下的“修改毕业生去向”功能,完成毕业去向编报完成毕业去向编报。
(五)全日制升学的,由学院使用“就业方案编报”模块下的“修改毕业生去向”功能,完成毕业去向编报。非全日制升学的,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地。由学院使用“就业方案编报”模块下的“修改毕业生去向”功能,在“升学”模块里标注“非全日制研究生”,完成毕业去向编报。
(六)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暂不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,其中本科生的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地;专科生的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。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暂不就业的外省生源毕业生,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各省(市、自治区)教育厅(教委)。有特殊要求的省(市、自治区),由就业指导中心在“上报就业方案”模块的“外省报到设置”栏目进行设置。以上信息均由网上自动生成。
(七)不毕业的(如休学、退学、开除学籍等),由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去向改为“不毕业”。
(八)结业的,由就业指导中心使用“学生基本信息管理”模块下的“修改学历”功能,将学历信息改为“结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