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届毕业生“就业季”活动
发布时间: 2019-05-20 浏览次数: 64

(一)深入学习强站位

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,学习《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18]39号)文件、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,通过学习掌握党和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、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方针政策、原则底线,站稳政治立场,提高政治敏感性,进一步端正和提升对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

(二)全面调研找短板

就业指导中心牵头组织,各学院、各校区具体落实,详细拟定调研方案,科学设计调研题目,丰富调研形式(问卷、走访、座谈等),保证调研效度(参与面、代表性)。各学院、各校区根据本单位学生就业特点开展专项调研(考研升本、公考事业编、自主创业、协议就业、劳动合同及灵活就业等),全面、客观、真实掌握学生思想状态、择业认知和求职现状,找出在指导学生升学就业、服务学生求职择业方面存在的“短板”。

(三)深刻查摆寻良方

各学院、各校区要列出学生就业工作的问题清单,从主、客观两方面查摆产生问题的根源及工作到位程度,包括:是否召开专题会议,是否设计具体方案,是否开展求职安全教育、是否做到“四到位”(机构、人员、场地、经费),是否有就业氛围,是否注重业务培训,是否开拓重点市场,是否建立求职档案,是否做到大力引荐,是否实施重点帮扶等,寻求解决方案。

(四)狠抓落实结硕果

勇做新时代泰山“挑山工”,讲实情、出实招、办实事、求实效,拿出具体行动,一项项推进、一件件落实各项工作,脚踏实地不懈攀登,努力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。各学院、各校区对重要工作和短板项目要定目标、定任务、定人员、定时间、定奖惩,能在“就业季”活动中解决学生求职择业中的堵点、难点、痛点,有典型案例,有示范作用,确保2019届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率稳中有升。

(五)规范管理求真实

严格按上级规定做好就业统计工作,录入就业方案信息,不得漏项、缺项,严禁虚报、瞒报。严格执行教育部“四不准”要求,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(六)定期通报促整改

实行毕业生就业情况定期通报制度。从4月中旬开始,每周对各学院、各校区201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分层次、分类别通报一次,通过分析一周来的就业变化情况,找出短板,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,不断推进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去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