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培养方案规定,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》为实践教学环节中重要课程,各学院根据《临沂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》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所得学分进行认定和汇总。经认定取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计入学生本人的成绩档案,成绩单中以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》为课程名称。
1、学生申请。各学院通知学生到教务处网站“政策规章”栏下载学习《临沂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》,填写《临沂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》(简称申请表),并附相关支撑材料,提交所在学院。
2、学院认定。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,认定总学分低于4学分的,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》总评成绩不合格;达到4学分的,总评成绩为合格;5-7学分的,总评成绩为良好;7学分以上的,总评成绩为优秀。
3、学分置换。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超过合格学分的,超出部分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学科竞赛、学术论文、文章、专著、专利、科研训练)的学分可以置换选修课学分,置换申请须在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》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之前完成,被置换的学分,在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》课程学分记载中不重复计算。
4、结果公示。各学院填写完成《临沂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及成绩汇总表》(简称汇总表),经学院院长、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,通过学院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向学生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5、成绩录入与存档。公示无异议,待教务处统一将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》课程计划下达后,根据教务处通知,各学院负责将确认无误的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汇总表、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一并由学院存档。在成绩录入完成1周内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cxcy@126.com。
提示:本项工作为常规工作,无新的规定不再发通知。各学院每年在学生毕业审核前完成,及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cxcy@126.com。
联系人:韩晓翠 联系电话:7258332
附件:1.临沂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
2.临沂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及成绩汇总表
创新创业学院
2018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