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召开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

发布者:毛子成发布时间:2024-11-06浏览次数:10

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,11月1日下午,我院在明义大讲堂召开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会议。党委书记滕向农主持并全文宣读《临沂大学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关于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》,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参加。

滕向农结合通报中的相关案例,从酒驾醉驾认识误区、社会危害等方面入手,深刻剖析酒驾醉驾案例发生的原因,要求全体教工从身边案例中吸取教训,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对个人、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,切实增强纪法意识,摒弃侥幸心理,时刻做到警钟长鸣,任何情况任何时间必须做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,

与会人员深受教育,一致认为,高校教师应率先遵守交通法规和党纪国法,从自身做起,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行为,同时主动向身边人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
会后,每位教职工在学院党委起草的《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》上郑重签字,共同遵守承诺书所提出的五点要求,进一步强化监督和震慑作用。



附:《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》

作为临沂大学华体会huatihui(中国)职工,我承诺从自身做起,坚决做到以下五点:

1、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、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特别是涉及酒驾醉驾适用条款的处理规定,做到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。

2、酒驾醉驾害人害己,后患无穷。深刻吸取校内和我院相关人员酒驾醉驾负面典型案例教训,时刻保持自警自省心态。

3、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坚决做到“开车不喝酒、喝酒不开车”。

4、饮酒后,不在任何道路环境(含校内道路)驾驶机动车(含摩托车、电动车)。

5、饮酒后,应做到提醒与自己聚餐饮酒的其他人员禁止驾驶机动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