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用先进模范的标杆作用鼓励、引导学生创新创业,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,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全面发展。根据学生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开展体育学院2016年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评选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体育学院在读在册的2013、2014、2015级本专科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:
(一)爱国爱校,关心支持学校、学院发展。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、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违纪行为。
(三)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优秀,在校期间无不合格课程(校公选课、双专业双学位课程除外),每学年均获得专业或其他奖学金。
(四)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:
1、科研发明方面表现突出,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2、开拓创新,在创新创业就业过程中具有示范作用。
3、在校园文明创建中表现突出。
4、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。
5、家庭困难、自立自强、立志成才、品学兼优。
6、甘于奉献、能力突出、素质过硬、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。
7、在其它方面对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。
三、评选步骤
十佳学子评选活动分为学生申请、学院评审两个步骤,严格遵照评选条件评定,评选10名。
(一)学生申请
1、凡符合条件的,填写《体育学院程斌·十佳学子评选推荐表》,提出申请,经过班级、辅导员推荐,确定初步人选报送团学办。团学办根据候选人情况,严格审核,统筹年级专业确定20名十佳学子候选人并存档备案。
2. 候选人材料整理
候选人材料包括:候选人情况简介(300-500字)、先进事迹介绍(1500字左右)、个人生活照片(电子版)、成果原件、《体育学院程斌·十佳学子评选推荐表》等。
(二)学院评审
1、网络投票:将候选人材料挂体育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络投票。
2、学院评审: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成员、管理干部、辅导员、各系部主任、书记、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的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评审委员会,根据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投票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学办。
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:
牛祥春奚凤兰李云成丁兆锋杨涛孟祥新何敬东王念辉
宋程华李久德王雪芹陈亮李艳斌全涛董波陈庆杰
李付宝陈士强朱燕燕李磊李昱朋学生会主席团成员
四、计分办法
网络投票占40%,学院评委投票占60%,按照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,第一名100分,第二名99分………第十名91分,第十一名到第十五名均是90分,第十六名到第二十名均是89分;总分=网络投票40%+学院评委投票60%,根据得分多少,前十名为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,11—20名获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提名奖。
五、表彰与奖励
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和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提名奖由学院统一发文表彰,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,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六、时间安排
12月1日-12月4日,宣传发动阶段
12月5日-12月6日,推荐候选人上报材料,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12月7日-12月15日,评委、网络投票。
12月16,计分、评审确定十佳名单。
12月17—12月19日,公示。
12月22日,表彰。
七、其他
(一)在评选过程中,凡发现有材料虚假、欺骗组织等行为,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取消其评选资格。
(二)十佳学子评选活动每年度评定一次,在次年12月进行。
(三)解释权归体育学院团学办公室。
2016年12月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