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16年三分球比赛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6-04-11浏览次数:104

为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,激发大学生对篮球运动的兴趣,加强第一课堂的学习,为建校75周年献礼,学院决定举办三分球大赛,具体事宜如下。

一、比赛时间:

567

二、比赛地点:

预赛:室外篮球场

决赛:体育教学训练馆—篮球馆

三、参赛单位:

以班级为单位报名,舞蹈表演专业(体育表演方向—篮球)班限报6人,其他班级限报3人。

四、比赛要求:

1、参赛人员必须是体育学院具有在读学籍的学生。

2、参赛人员必须在比赛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地点进行检录。

3、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竞赛组委会及裁判委员会的安排。

4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五、比赛说明:

(一)比赛环节分为初赛、复赛和决赛。初赛前30名进入复赛,复赛前10名进入决赛。

(二)比赛规则:

1、在限定时间(90秒)内5点定点投篮,5点分别为2个零度角、2个四十五度角和一个九十度角,每个点设5个球。

2、每投中一个球记一分,花球记两分,满分30分。

3、初赛分6个组进行比赛,每组前5名进入复赛。复赛分5个组进行比赛,

每组前2名进入决赛。决赛分2个组进行,按照比分排出名次。比分相等时,按照初赛或复赛成绩,比分高者名次靠前;如仍相等,通过加赛决出名次。

4、初赛队员按照分组以姓氏笔画顺序进行比赛;复赛和决赛按照初赛或复赛成绩决定出场顺序,成绩低者先进行比赛。

5、队员投篮时不得踩到三分线或在三分线内出手,否则进球无效。

6、无故不准时参加比赛的,按照弃权处理。

7、比赛裁判由学生会体育部选派,比赛仲裁委员会监督比赛。

六、比赛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

  长:李云成

副组长:李艳斌 李付宝

  员:蔡润泽 咸长磊 肖宗瑞 韩欣玥 李鹏鹏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体育学院团委、学生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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