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学院2015年“程斌•十佳学子”评选办法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5-12-09浏览次数:180

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学风建设,用先进模范的标杆作用鼓励、引导学生创新创业,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。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实际,结合专业特点,特制定体育学院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评选办法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体育学院在读在册的201220132014级本专科学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:

(一)爱校爱国,关心支持学校、学院发展。
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、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违纪行为。

(三)学习刻苦努力,在校期间所学课程(不包括校选课和双学位课程)无不合格课程,每学年均获得专业或其他奖学金。

(四)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:

1、科研发明方面表现突出,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
2、开拓创新,在创新创业就业过程中具有示范作用。

3、在校园文明创建中表现突出。

4、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。

5、家庭困难、自立自强、立志成才、品学兼优。

6、甘于奉献、能力突出、素质过硬、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。

7、在其它方面对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。

三、评选步骤

十佳学子评选活动分为学生申请、学院评审两个步骤,严格遵照评选条件评定,每届评选十名。

(一)学生申请

1、凡符合条件的,填写《体育学院程斌·十佳学子评选推荐表》提出申请,经过班级、辅导员推荐,确定初步人选报送团学办。团学办根据候选人情况,严格审核,统筹专业确定20名十佳学子候选人并存档备案。

2. 候选人材料整理

候选人材料包括:候选人情况简介(300-500字以内)、先进事迹介绍(1500字以内)、个人生活照片(电子版)、成果原件、《体育学院十佳学子评选推荐表》等。

(二)评审

1、网络投票:将候选人材料挂体育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络投票。

2、学院评审: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成员、管理干部、辅导员、各系部主任、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的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评审委员会,根据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票决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学办。

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:

牛祥春  奚凤兰  李云成  丁兆锋      孟祥新  何敬东  王念辉

宋程华  李艳斌          陈庆杰  李付宝  陈士强  朱燕燕

    周家伟  刘春光      郝清荣      马璐辉  张宇新

陈昆仑       

四、计分办法

网络投票占40%,学院评委投票占60%,按照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,第一名100分,第二名99分………第十名91分,第十一名到第二十名均是90分;总分=网络投票40%+学院评委投票60%,根据得分多少,前十名为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,11—20名获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提名奖。

五、表彰与奖励

十佳学子和十佳学子提名奖由学院统一发文表彰,并授予体育学院“程斌·十佳学子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113-1120,发动酝酿阶段

1121-129,推荐候选人上报材料,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
1210-1226,评委、网络投票。

1227-1231,计分、评审确定十佳名单。

201616,公示表彰。

七、其他

()在评选过程中,凡发现有材料虚假、欺骗组织等行为,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取消其评选资格。

()十佳学子评选活动每年度评定一次,在次年12月进行。

()解释权归体育学院团学办公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12